返回

败犬圣女,把头发盘起来!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两百六十章 圣女殿下,救我啊……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
  

于此同时,白虎穴入口。

三只高达十丈,周身燃烧红色火焰的巨型卵鸟,从天而降,落在那几名死去的烈火宗弟子面前。

一名身穿红衣金边,红发红瞳,身材壮硕的男子从卵鸟上跳下。

在其身边,跟着一名身穿红色石榴裙,留着娃娃头的乖巧女子。

红发男子看着惨死的宗门弟子,脸色一沉,声如雷霆:“谁干的?”

“回火启大师兄,魂火显示,是一名合欢妖女。”

“她伪装成我烈火宗弟子模样,似乎是为了骗这名叫做秦凡的男子破阵。”

一名烈火宗弟子,将尸体内的一缕红色火焰催动,很快上空便浮现方亦晴以及秦凡的身影。

“好你个合欢宗,竟敢杀我烈火宗之人!”

火启看向远处的白虎穴巨剑,沉声道:“这些合欢宗妖人,显然是想夺取白虎穴中的传承。”

“今日,有我火启在,传承和合欢宗妖人,全部归我烈火宗!”

“众人听令,隐藏气息,准备将这些合欢宗妖人,一网打尽!”

火启冷哼一声,拉着身旁的女子,向着白虎穴深处飞去。

三十多名烈火宗年轻一辈强者紧随其后,气势汹汹!

……

白虎穴,白虎尊者传承处。

秦凡根本不知道,除了暗中的柳如烟外,还有个烈火宗虎视眈眈。

此刻,他正催动《大阴阳调和诀》恐怖的吞噬能力,将方亦晴体内的灵气源源不断吸入自己体内。

他能清晰感受到,自身境界稳步攀升,离筑基五层只差一步之遥。

只不过,这方亦晴体内灵气有限,短短半个时辰,便被他吞噬得一干二净。

秦凡摇了摇头,本打算借此机会,突破筑基五层的,但奈何这方亦晴灵气太少。

但秦凡不知道的是,他当初达到了极境大圆满,晋升所需的灵气,是平常修士的数倍。

不是方亦晴灵气太少,而是秦凡要的太多!

以至于此刻的方亦晴娇躯颤抖,白眼外翻,一副被玩坏的样子!

“你……快停下啊……”

方亦晴俏脸涨红,能清晰感受到,体内经脉早已被秦凡的灵气冲的要裂开了,并且丹田的灵气已经被秦凡吞噬的一干二净!

再这样下去,她修为会倒退,根基也会损毁的!

“停下啊……”

“不好意思啊,你说过要帮我破解阵法的,阵法还没破,你就再忍耐一下。”

然而,秦凡却是直接拒绝,操控灵气在方亦晴四肢百骸横冲直撞,正所谓趁你病要你命,既然没有灵气可吸,那就没有留这方亦晴的必要。

“你想毁我经脉,不要,你快住手……”

方亦晴眼角泪花流淌,视线模糊间,隐约能看见秦凡嘴角那邪意的笑容。

她心中咯噔一声,此刻才意识到,秦凡的目的根本不是让她帮忙破解阵法,而是想毁她修为!

难不成秦凡已经看出,她的真实身份了?

显然,秦凡先前是故意装作不知道,让她放松警惕,然后吸她灵气。

她不明白,自己表演的天衣无缝,可为何还是被秦凡察觉了。

方亦晴心中万分恼怒和憋屈,没想到自己堂堂天榜前十的强者,居然被秦凡这外门小子算计了!

感受到体内筋脉即将断裂,方亦晴俏脸惨白。

她双手死死抓住地面,往前面爬去,想要向柳如烟求救。

“现在想跑?晚了。”

然而秦凡却是反手扣住其脖颈,将之娇躯架了起来!

秦凡操控方亦晴的精神力,不断于白虎尊者的阵法力量对冲消耗。

“我和你无冤无仇,可你却要害我,那么今日我便替天行道,降服你妖女。”

“不要……秦凡饶我一命,求你……”

方亦晴感到头晕目眩,四肢越来越无力了。

她唇瓣启合,唇角不断有香唾留下,整个人更是颤抖不停

“圣女殿下……”她想向柳如烟求救,但根本发不出一丝声音,绝望极了!

她心中十分后悔,早知道就不该接下对付秦凡的任务,这下什么好处没得到,反而还要落得个修为全无的下场!

“天呐……方亦晴师姐这样子,似乎快要不行了,秦凡这真的是在破解阵法吗?这感觉怎么怪怪的!”

“是啊,哪有人破解阵法,要把别人弄的口吐白沫,秦凡这分明是在羞辱方亦晴师姐啊!”

白骨堆后,柳如烟看着秦凡的举动,脸色难看至极。

秦凡这哪是破解阵法,分明是在羞辱方亦晴!

她看着方亦晴那痛苦颤抖的模样,粉衣下玉腿不自觉紧了紧。

当初万雪山脉,她被秦凡羞辱时的样子,正是和现在的方亦晴一模一样!

显然,秦凡是故意这么做的!

方亦晴是她柳如烟的手下,秦凡这样折磨方亦晴,分明是故意挑衅她圣女,当众打她圣女的脸!

但若是现在现身制止,阵法便无人能破。

因此,得等秦凡将阵法彻底破解,才能出手将之击杀。

“为了本圣女的计划,方亦晴你就暂且忍耐一二,等击杀秦凡,夺得传承,本圣女会补偿你一成传承的。”

方亦晴听到柳如烟的传音,气的当场吐出一口血来,她都快不行了,要传承还有什么用。

柳如烟这明显是要牺牲她方亦晴,达成自己目的啊……

早知柳如烟会这样对她,她绝不可能帮柳如烟办事!

“圣女殿下你怎么能这样,救我啊……”

喜欢败犬圣女,把头发盘起来!请大家收藏:(m.ququge.com)败犬圣女,把头发盘起来!趣趣阁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