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弹!”白百合一声令下。
三营阵地前的鞑子腿脚麻利斗志旺盛,率先到达30米生死线。白营中,几乎在同一时间里飞出几百颗铁疙瘩在鞑子汉军步阵中爆炸,把盾车炸了个四分五裂。这几百颗恐龙蛋爆炸更像是信号弹,引来随后的几千颗手雷密密麻麻地将鞑子前锋线犁了个遍。盾车能防住子弹却防不住手雷,尽管近卫军的手雷填充的爆炸药仍是威力并不太猛的米粒形颗粒状黑火药---这是大明军工自主前沿科技,属于对黑火药性能的极致挖掘。
曾几何时吃过他大亏的开花弹又来了!
锋线汉军旗在首轮手雷雨中基本报销,他们有的被弹片打死,有的被炸飞的盾车碎木砸死。伪军此时分成三拨,小部分带伤的往后阵跑的都被后金弓箭手射死。小部分忙着寻找自己的断手断腿和断脚掌。大部分摄于鞑子军法之严酷仍然闷头向前冲,只求三清保佑:死道友不死贫道。
一个汉军扶起被炸伤的同伴往后退,鞑子督战扬起刀作砍人状,“胆敢再后退一步便砍了你。”说罢一脚将汉军踢飞,提刀将无甲护身的汉营伤兵捅了个透心凉:“留你废人何用!”
其残暴举动引来了蒙格的注意,他把最后一发子弹压进步枪弹仓,准星从鞑子督战的头部迅速移到他前胸。伪军汉奸当死,但也得死在汉人的绞刑架下,轮不到你鞑子做主。
蒙格枪法烂,近距离射击亦不敢托大,放弃爆头而选择瞄准更大面积的躯干部。枪响,旋转的钢芯铅弹戳豆腐般破开鞑子督战昂贵的鱼鳞甲再穿透内衬的棉甲,钻进鞑子胸膛里将其心肝肺搅成烂泥。(按道理呢,披双层甲的,一般都铁甲在内,布甲在外。这个鞑子督战官属于是内衣外穿。可能天冷的缘故,贴身穿铁衣确实需要些勇气)
子弹打在了鞑子督战的右胸,巨大的势能扯动他身体原地打个旋,以优美的舞姿般的死状仆地而死。
近代线膛步枪出现之后,铠甲不再具备有效防护能力随即被淘汰。钢盔、防弹衣是用来防护炮弹皮、有效射程外的流弹、跳弹用,无法抵御步枪直射。以苏式AK枪械为例,早期AK枪族发射的7.62*39mm全威力步枪弹200米内能射穿钢轨。而在近卫军与鞑子的交战中有一个很显着现象,一仗打完,鞑子分两种:完好的鞑子和死了的鞑子,很少有中间状态的伤兵。只死无伤现象固然有鞑子的医疗水平原始落后的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后金军普遍披甲。
近卫军手中的向前骑步枪性能其实不错,膛压和子弹初速比之16式(莫辛纳甘步枪)差不太远,近距离中弹形成贯穿伤的概率不是没有,只要万幸没被打中内脏要害,回家吃吃补补或死不了。然而战场上凡中弹受伤的,即便被击中四肢的鞑子几乎难逃一死,害死他们的元凶正是他们身上的护甲。鞑子的棉甲、锁子甲、扎甲质量上乘绝不偷工减料,甲片有效改变了子弹弹道,严禁线性贯穿,非得让子弹钻进体内像无头苍蝇般乱窜,把五脏六腑搅烂。
并非玩笑,鞑子护甲对枪械杀伤力的增强与枪械口径小型化原理一致。鞑子科学家们还真是帮到了近卫军,他们认为矛之锐在于盾之脆,厚盾可克之。黄台吉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完全采纳了此科学建议,令鞑子军在对阵装备步枪的明国军队时能披两重甲就绝不只披单层。事实上如果没有叛徒指点,穷后金全国人民智慧亦不曾有过逆向思维:弃甲。
反过来说,以梁山现有的军工生产水平,理应选择更节省原材料的5.8mm小口径枪弹而非传统的7.62口径,毕竟5.8小口径弹的杀伤力和侵彻力已经被证明更优,且因弹体体积小重量轻携弹量也高,采用小口径弹药的单兵弹药基数是点76的1.5倍。既然小口径弹好处多多,那么为什么要坚持传统的7.6口径呢?答案只有一个:有效射程。一寸长一寸强啊!
在这个年代,枪就好比远火,子弹就是火箭弹,打越远越好。
首轮投弹后便不再具有战术突然性,攻击距离不再作限制。蒙格不屑于杀伪军,他对杀后排的建奴更感兴趣。要知道他手雷最远投掷距离足有76米。乃下盘扎稳,奋臂投弹,偏巧一枝羽箭飞来直透他臂膀,手一松,手雷掉落脚下。两边都是战友,咋办?
“这他娘的还有完没完了!已经第二回啦!”蒙格心说自己这次真要完蛋了,只能用自己身体压住手雷,万万不能连累战友。蒙格乃决定以身扑雷。也许是老天爷怜他,也许是老天爷爱他,有个长腿善跑的伪军在正确的时间跳入壕沟,恰好落在了正确的点位上。蒙格抓住那位天使的小腿猛一扯,将他扯倒压在手雷上,人刚扑上,手雷就炸。在此肉盾掩护下,蒙格和旁边的战友终安然无恙。
几轮手雷轰炸之下,打头阵的汉军已所剩无几。赶上来的正宗鞑子重甲步兵亦被手雷覆盖,鞑子的皮肉也没见着比伪军能扛。密集的爆炸中,遗留在地上的兵器被爆炸冲击波激荡而起,很多鞑子没死于手雷破片,却死在了被冲击波荡起的刀甲残片,更有甚者被炸起的硬土块砸伤。两白旗的鞑子也没能扛住手雷雨,站在千余具尸体中进退两难。
总攻为何意?多尔衮理解为一战既分高下也决生死。他不打算再耗下去了,明军阵地和营垒近在咫尺,自当一鼓作气冲上去与敌近身格斗,只要攻入敌阵形成混战,明狗便不敢再投掷开花弹。
近身接敌,不惜代价近身接敌!
见令旗闻号角,两白旗的鞑子兵又开始动了,踏着同袍的尸体从火光和浓烟中飞奔而出。杀红了眼,如疯狗般冲来,带着满脸的硝烟,带着一身的杀气。
冲最前的是弓箭手,这个时候他们都丢下弓箭引长刀在手,跳入壕沟与近卫军扭打在一起。
前波次鞑子的自杀式冲锋让第一道阵地上的近卫军心生畏惧腿脚发软,多数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有的甚至没来得及开枪就被抹了脖子。少数人,比如蒙格的顽强抵抗,让鞑子知道了手枪也是枪,这短小的家伙不吃素。
“手枪加上兵工铲,近身格斗最强悍。鞑子的刀比我们的重比我们的厚,砍人比我们狠。我们必须用力量较强的惯用手握紧兵工铲格挡住敌人重击。左手使枪要跟右手一样运用自如,在第一时间开枪把敌人脑袋开瓢。你们现在不好好训练非惯用手打枪,将来实战中后悔来不及!”---蒙格脑子里浮现出战前非惯用手单手手枪射击训练课上教官的训话。实战证明教官的话金玉良言,关键时候能保命。
手枪劲小,放心大胆放枪就是,不怕会误伤战友。早就听说梁山军最牛逼的短枪是能插20发长弹匣的驳壳枪,比他娘的6发填装的转轮手枪可强太多。蒙格一面嫌弃手中的转轮手枪是地摊货,一面连发6枪将自己一圈四周的鞑子兵统统干倒。“嗯,地摊货也好特供品也好,只要能杀鞑子的都是好货!”
‘一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一群狼、寡不敌众’类似的结论太多,最外围防线上的三营忙着对付跳进壕沟的鞑子,再没空向阵地外扔手雷,如此越来越多的鞑子涌上阵地,三营转眼间死伤大半。
白百合不曾接到撤退命令,不敢自作主张将部队撤到第二道防线,只能死战不退。他自己已做好壮烈的准备:“尼玛,老子归西,外宅的美娇娘定要被家中那悍妇给欺负死!”白百合正想着自己身后事,突然看见三团长的黑鼻毛都顶到了自己眼睫毛上,吓得猛一哆嗦。
“你这厮在想什么呢?老子喊你半天,嗓子都哑了!”三团长带着无限委屈和愤怒恶狠狠骂着,手上也不曾耽误,抬手‘啪啪’两枪将一个挺着超长长矛冲来的鞑子开胸洞爆猪头,“带上你的人快撤!到沈阳线布防。”完了不忘朝那个死在自己枪下只剩半拉脑袋的鞑子淬上一口:“你个仪仗兵不好好呆在大帐里,跑这儿送死。”
说什么仪仗兵,人家分明是八旗的执纛兵,只不过大旗已倒只剩旗杆了。指挥作战的令旗万分重要,故而执纛兵十分重要,身宽体厚人高马大,乃身披三重甲。只是三片铁片叠一起也挡不住三团长射出的枪弹,该死还得死。
三团长两枪夺旗,没了旗帜的指引和命令,三营阵地上的鞑子在夺取了第一道防线后也就放缓攻势等待命令。如此,二人得以空当闲扯上两句。
“呦,了不得,三团长立下夺旗大功。”
“狗屁,旗子早跑丢了。”
桥归桥、路归路。你三团长命令不了一团三营。
要不要老子递烟孝敬,你才肯听本半师长令?
好吧。我白百何做了营长,他三团长为何做不得半师长。操!他娘的果然是踩着弟兄们的尸骨才好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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