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二,龙门客栈。
时至大暑,寒风萧瑟。
仅一夜之间,气温降至冰点以下,天寒地冻。
好巧不巧,昨夜下了一场小雨,客栈周边丛林冰晶闪闪,黑瓦屋顶白霜如雪,路面石砖覆满薄冰,不时有行人摔倒,痛到哀嚎。
天然散热器的开启,对于修炼有成的武夫们来说如同甘霖,前段时间的闷热,差点把气血旺盛的他们蒸成人肉包子,现在的温度正合适。
辰时二刻,天字号套房内,赵继歌悠悠转醒,顺手拿起床头柜上的茶水,准备润润肠道待会好通便,顺道让自己清醒清醒,递到嘴边却发觉倒不出水,揉了揉粘住视线的眼屎,这才发现杯内结成冰坨子。
回想起昨天在江上的听闻,赵继歌觉得千里封冻的可能性非常大,到时候若是发生了洪涝,该如何才能解救两岸百姓?
他暂时想不通这个问题,不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于流动的江水来说更是如此,绝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就冻结。
时间还有富裕,问题已经提出来,那就慢慢想。
昨天他跟陆长缨选好掏心窝子的道友,结果陆长缨见他有些虚弱,说什么也要先休息好,回到客栈后就睡到现在,肚子都开始呱呱叫。
为此,他决定去买点吃的补补,吃完好干活。
刚打开房门,便见到陆长缨在客厅内等候多时,身穿睡袍头发凌乱。
餐桌上摆满了食物,她的嘴里塞得鼓鼓囊囊,正双眼无神地嚼着,应该是在吃茶叶蛋。
“这么勤快,难得啊!”
赵继歌一边打趣,一边走到桌旁坐下,顺手拿起了鲜肉大包往嘴里塞。
陆长缨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为了跟赵继歌杠嘴,嘴里的茶叶蛋还没嚼几口,就被囫囵吞下,结果差点给她噎死,只好掐着脖子指着豆浆,艰难地吐出:“水~快死~了~”
赵继歌乐的合不拢嘴,倒了一杯豆浆递给了她:“我曾经险些被面条捂死,今天你差点被鸡蛋单杀,咱们也算是很有缘分。”
“咕咚~”
用豆浆引服吞下鸡蛋,陆长缨没好气地说道:
“有缘分的个屁,我看你就是在笑话我,脸皮真厚!”
“还有,我说了要给你分早餐吃吗,你就过来抢我包子,连口都不漱,恶心!”
“吃完饭再漱口也没啥,你眼角的眼屎都没擦干净,怎么好意思说我。”赵继歌就着蛋酒,不急不缓地嗦着粉条,“你那小食量,买这么多餐点,吃得完嘛,口嫌心直……”
“吃吃吃!这么多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
被提醒,陆长缨抠了抠眼屎,她其实也是刚刚才醒,同样没漱口。
这些餐食,是她在昨天在掌柜那里定好,不久前准时送来。
作为公众人物,可以不在意风评,但不能没有形象管理,她才不会这样就上街,太邋遢了……
两人慢条斯理的吃着,今天要去“拜访”的道友,跟飞剑帮体量差不多,对两人来说比较轻松,所以谁也没着急。
吃到一半,赵继歌突然想起了什么:“今天这活,咱们得做一番伪装,不能再像飞剑帮那样抛头露面,否则会引来大麻烦。”
陆长缨想了想昨天在茶楼得到的情报,赞同地点点头:“说得对,咱俩算是在江城出了名,特征太明显了,我这杆步槊也不能使,得换个兵器,你也一样,不要用拳头,找个兵器带着。”
“还是你想的周到,不愧为老江湖,果然鸡贼。”
“贱死了!”
“哈哈!”
“……”
——————
与此同时,九曲江上游,沉龙屿。
据传,这里曾为上古应龙陨落所化之地,在江中形成了一条长约二十里,最宽处约莫五里地的孤岛,岛上植被茂盛、毒虫肆虐,处处都是沼泽地,江上讨口子的百姓都不敢靠近。
实际上,无论岛上地貌如何,这里离九曲江南北两岸都不算远,必然会成为两岸江湖帮派的必争之地,无论是北岸月湖区的漕帮分会江蛟堂,还是正对面南岸藏龙区的洪帮分会鸿山堂,都曾试图占领过这里,两派为此打过不少架,就这么来回拉锯,谁也不愿意对方掌握这块江上烂地。
久而久之,两派发现在这上面浪费功夫,还不如把自己的势力范围巩固好,这块烂地实在没什么好抢的,只要两方谁也不主动去占领,就不会因此发生无端争斗,浪费人力物力平白削弱自己,让朝廷白占便宜。
沉龙屿也就荒废在此处,成为三流水匪最爱光顾的地方,将此作为他们的据点,抵抗朝廷或者同道的围杀。
在江蛟堂跟鸿山堂看来,不是老对手以及朝廷占领,都可以接受。
甚至于,只要掌握这块地的帮派够懂事,不主动招惹他们,夹在中间两头上供,两堂愿意维持这种现状,将此作为缓冲地带。
时至今日,经过大小斗争,沉龙屿的掌握者为翻江帮。
这个近些年才名甚鹊起的三流帮派,居然敢立在此处跟江蛟堂与鸿山堂抢食,自然会遭到两堂的绞杀,关键之处在于,翻江帮屡次从两堂的绞杀中存活,还反过来让两堂损失惨重。
这其中,除了翻江帮实力够硬之外,南北两堂之间不合,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两堂隶属于洪帮与漕帮,洪帮乃前朝六国遗孤抱团取暖,一心只想积攒大势“反乾复国”,平日里的业务就是干点灰产,专门走私盐铁、粮食、甲胄、刀枪、布匹、禁书等等,都是能杀头的狠活。
至于漕帮,是随着大乾建国才诞生的江湖帮派,依托于朝廷漕运得以壮大,混在灰黑地界维护漕运的运转,但漕帮的野心明显很大,想要独占一切水上运输的业务,除了粮食运输,还想将手伸进一些朝廷管辖不严的地方,就好比现在洪帮的业务,自然会跟洪帮在利益上有冲突。
除了这种经济利益的冲突,两堂之间还有政治立场对立,斗争自然会被冠以各自的口号,对外宣传美化。
洪帮认为自己是在“打击朝廷走狗、黑道之耻”,而青帮则认为自己是在“打击魔门逆贼”,旗下的各处堂口有样学样,互相看不惯对方。
只要相遇,必是厮杀。
无论对方在干什么,都会尽自己所能,给对方添乱子。
主打一个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结果就是,要是两堂同时去干翻江帮,就会演变为三派大乱斗,某一派单独出手,另一派也不会坐着观望,绞尽脑汁搞破坏,进而发展为恶性循环,客观上减轻了翻江帮面临的压力。
换句话说,两堂但凡团结一点,什么翻江帮翻船帮,统统斩于马下!
只可惜,期待充满背刺、倒戈、出卖的江湖团结,无异于痴人说梦。
无论是正是魔,皆是如此……
——————
沉龙屿西岸,有大小船只停泊于此。
船两侧挂满人头,有老有少,皆是死不瞑目。
岸上,挖掘出一块养殖池,大小鳄鱼共计五十来条,正在无情撕扯残肢断臂。
那是船上人头的躯干。
碧落荡漾的芦苇荡于寒风之中绽放,雪白花絮宛若丧纸纷飞,这是大自然在送死难者最后一程。
一丝芦苇絮飘到喂养者头顶,悄然落在他的额前,以纯洁之色遮住了凶狞疤痕,妄图净化他身上的血债。
他并未因此产生丁点波动,正老神在在地捧着水烟大口嘬着,就着池子内的血腥味,一脸满足地喷出烟雾:“呼~”
不远处的密林中,建立一栋栋简易木屋,不少恶匪打扮的家伙聚集,虽手持各式兵器,但能看出武道水平参差不齐,这里面甚至都没有人入品,不过砍普通人还是够用。
忽明忽暗的光线,更添几分血腥残暴,仿佛人间降魔窟。
这就是翻江帮的驻地。
“好汉饶命!”
“求求你们,放过我,我可以给你们钱~”
“哈哈哈哈!”
正中间圈出一块空地,铁笼一排排摆放,里面关押近三十号人质,无论男女老少皆尽全身赤裸,眼神透露着绝望,只有新来的在挣扎求饶,结果遭到无情嘲笑。
这其中,有一部分为翻江帮劫掠路过商船、民船得来,还有一部分是掳获九曲江沿岸的百姓。
翻江帮靠此收取赎金,是他们最主要的产业。
因为气温骤降的缘故,为了防止人质冻死,翻江帮还贴心的点起了火炉。
这点火光散发的热量极其有限,并没有起到什么卵用,人质们依旧冻得瑟瑟发抖、面色惨白,体虚者已经气若游丝,肯定撑不到家人凑钱赎人的时刻。
更何况,以翻江帮的尿性,在收取赎金后,这些人质并不能得到释放,为了最大限度榨干他们的价值,这些人将会沦为“血食”亦或者“肉奴”,被玩弄至死。
最后,要么被人吃,要么被鳄鱼吃。
这就是他们的悲惨命运。
故此,江城周边的百姓凡是知道家人、朋友落入翻江帮手中,大多会选择放弃赎人。
要知道,翻江帮都这么不讲武德,赎人八成还会给自己搭进去,得不偿失。
翻江帮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对于他们来讲,收赎金这个环节,等于源源不断的钱财到来,既能拿钱,又能绑人。
几乎没有人能从这座幽冥鬼蜮逃脱。
纵观整座楚州,如此行事的黑道魔门,都是屈指可数。
最起码,像江蛟堂与鸿山堂这种二流末尾的黑道魔宗,都比这有准则多了,他们更注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帮规严厉禁止对百姓下杀手,顶多对来往船只收点“过路费”,不愿给就预留逃生时间凿船,而非这样赤裸的吃人、掠夺,讲究一个源源不断,而非竭泽而渔。
有这样的对比,相比之下,两堂更像是正道。
可想而知,翻江帮的江湖风评有多恶劣,正邪人人得以诛之,关键就是屹立不倒……
——————
啪啪啪——
“啊!好痛!”
“求几位爷放过我……”
“这对亡命鸳鸯真润,是哪个弟兄带回来的?”
“别管是谁了,快来。”
“哈哈!来!真得劲!”
“你看这对鸳鸯的手还抓一起,哈哈哈!来,把他们的手敲断!”
在翻江帮劫掠得来的人质中,不乏有貌美之人,无论男女都逃不过魔爪。
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只会加快他们的暴击,更加残忍……
比寒风更凉的,是视百姓为牲畜的恶鬼。
不仅如此,这些江上恶魔,称得上是荤腥不忌,对于绝大部分恶匪来说,关于“人”的底线已经沦丧,就连妇孺都不放过……
玩死了,就地分割烹制,有些人质年纪大了,肉质口感不好,丢进鳄鱼池。
咕噜~咕噜~
锅里肉块翻滚,张开的手掌格外狰狞,爆沸之下骨肉已经分离,仿佛在不甘的呐喊,却又无言。
凭什么……凭什么!
帮众模样的王平看着这一切,目眦欲裂。
他能想象到,自己的亲兄弟,以及家人如何死去。
一大家子十口人,如今就剩他一个。
与赵继歌分别那天,兄弟两人决定再下一次江,尽早凑齐还债的钱。
结果呢?
不仅那渔政署的官差瞥见银两狮子大开口,水运署也掺和进来要来分一杯羹,搞到最后,那一两银子都不够貔貅们分。
船只自然是没有赎回来,王安没控制住脾气,跟人骂了起来,最后兄弟二人遭到了毒打。
在混乱中,兄弟两人想起赵继歌的话,还了手。
那些大腹便便、只会伸手要钱的官差,怎么可能打的赢常年在江上卖力气的兄弟俩,只是一顿乱抡,就将近十号官差打倒在地,抢回了自己的船,逃出生天。
至少,在那一刻,兄弟俩是这么认为的。
自知惹出灭顶大祸,兄弟俩回家的第一时间,就卷起了铺盖,张罗家眷逃亡。
去哪呢?
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江城,一时间竟然迷了方向。
想到最近的传闻,以及赵继歌说的“换个活法”,兄弟两决定南下,去拒巫城投奔那带人起义的赵继歌,不管最后是不是死在沙场上,也要比这样死窝囊。
他们住在盘山城外,南下需要渡江,这很危险,但不得不做。
从头到尾,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赵继歌就在眼前,以化名跟他们接触。
天底下没那么多万幸,赵继歌为了躲避追捕,不得不使用化名行走江湖,兄弟二人也没有火眼金睛,去识破赵继歌的伪装。
趁着天色未暗,一大家子离南岸只剩两里地之时,翻江帮出现了。
其中,被他们打伤的官差赫然在列,只不过换了身便服!
惊悚之余,是无尽的绝望。
原来如此,原来臭名昭着的翻江帮,背后竟是官府……
怪不得……怪不得这群杂种在江上这么神通广大,人人谈之色变!
那群凶徒嘴角噙着冷笑,操纵船只一拥而上,将王家兄弟的那艘木船撞翻,十口人全部落入江中。
跑!
在当时,这是王平的第一想法,跟懦弱无关。
换成是赵继歌在此,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也会选择跑。
能活下来一个,就算是幸运。
还能指望寻常百姓,在这种围杀下拼死一搏?
王平自小水性就好,潜入水底能憋一炷香的气,他逃脱了。
躲在远处的礁石后面,他亲眼见到,与他朝夕相伴的亲人被长矛捅杀,宛如捞饺子一般从江上揪起来,扔进船舱中生死不知。
死里逃生,王平不想去云州了,他想报仇。
老实人也会愤怒。
他加入了鸿山堂,接受了三天的训练,就通过门路,混进翻江帮的驻地,成为了一名伙夫。
目标只有一个,毒杀翻江帮的帮众,无论是谁。
这是自杀式袭击!
事到临头,王平本有些害怕,当这幅残酷景象摆在他眼前时,心中的烈火熊熊燃烧!
这不够,不够偿还血债!
他不仅要下毒,还要想办法将藏在腰间的那柄短刀,捅进翻江帮帮主的体内!
唯一惋惜的是,他没法接近渔政署与水运署的狗官,弄死他们......
只希望有后来人,能实现他这个遗志吧……
坚定了决心,王平掏出短刀划开腹部皮肤,取出了缝在里面的“穿肠烂肚散”,打开密封包装后,不带犹豫地倒进沸腾陶锅,很快便溶解。
至于伤口,反正他极大可能会死,也没有进行细致处理,拿起烧红的火钳,咬着牙将其按在出血处,只听“刺啦”一声,并伴随一阵带有肉糊味的白烟,就处理好了。
这么一包毒药,只要在场水匪喝上一口,能杀死所有人。
无色无味,却能肠穿肚烂,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不过,这要些时间发挥药效,得一个时辰左右,在这期间如果暴露,只会被乱刀砍死。
并且,做饭的厨子不止他一人,肯定会有一些水匪不会吃他做的餐食,药效一旦开始起作用,很快便会联想到他做的食物,终究也是难逃一死!
更别提,毒性起作用距离死亡还有时间,在这中间并不是不能忍着剧痛,给他来一刀。
除非,他在下完毒后,提前溜走……
驻地周边有水匪巡逻,林中江中还埋有暗桩,仅凭他的实力做不到这点……
无所谓,他不想走,没意义……
鸿山堂压根就不相信他能完成任务,所以连解药都没给他,他也没主动要,一心只想同归于尽。
家人都死了,他有什么好活的?
王平面无表情,搅拌着咕噜作响的汤锅,在他回忆的这段时间内,里面已经煮成了肉糜。
“肉汤来喽!”
他将汤勺丢进里面,端到正在多人运动的水匪群中,皮笑肉不笑。
歇息的水匪就这么不顾吃相,围在汤炉旁好似鬣狗抢食,抢着勺子你一口我一口补充体力。
王平在心中冷笑,面上点头哈腰:“哥几个慢慢吃,不够灶那边还有,我先去给帮主送餐了!”
“滚滚滚!”
“知道帮主等着,还等着干甚!快滚!”
“要是帮主不满意,你等着人头落地吧!”
习惯风餐露宿的水匪们,对于厨子没有半点敬畏,一个劲的催促王平离开,不要打扰了他们的好事。
临走前,王平脸上憨厚的笑容仍未褪去,细细看来,其中带了几分嘲讽……
接下来,他要去给翻江帮帮主送餐食,对他来说,是生命终点,也是终局之战……
至此,他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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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柱香后。
主厨领着王平,端着两大锅全羊汤,朝着林子深处走去。
准确来说,是去翻江帮帮主的独院。
既然是一帮之主,在吃穿用度上,肯定不会跟底下喽啰一样,他们还尽力保持着“人”的习性,好似披着人皮的饿狼。
除了全羊汤,他们的餐具也相当齐全,美酒小菜管够。
密林难以透光,再加上天色昏暗,这一路插着火把照明。
不一会,王平已经能看到那座灯火灿烂的篱笆小院,与他曾经的家多么像啊!
回忆最伤人。
顿时,杀意骤起!
院中,翻江帮高层齐聚,摆了四张十人桌,正等着这顿早饭。
其中,坐在主位上的帮主潘应,看起来年过三十五,身材并不高大,眉眼猥琐举止粗俗,就这么躺在椅子上,将脚搁在桌面,一手把玩候在他身旁战战兢兢的女子,一手端着酒杯痛快畅饮,神色悠然。
能在两堂的围剿下存活这么久,除了官府的帮扶,他自身的武道品级也说得过去,堪堪小宗师大圆满,撑得起这不算大的翻江堂。
身边的高层,全都是气血境的武夫,换句话说,只要入了品,在翻江帮就算有头有脸。
仅从这一点来讲,这并不强。
关键问题在于,乾国江湖其实没有另一位赵继歌,包括张无为、陆长缨这些武夫都少见,不是翻江帮能接触到的风景。
所以,不去招惹那些大派,就这么近四十号人,完全够用。
在三流帮派中,这已经算是不错的配置了,再积攒一些时间,必然稳定超越飞剑帮,成为江城三流帮派之首。
严格一点来说,他们已经是了。
况且,翻江帮长期面临着江湖各派的剿杀,在这种生存环境下,积攒的精锐还能跟飞剑帮差不多,足以证明潘应的能力。
一想到传闻,潘应就生出“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感,多年居无定所,误打误撞反倒成了江城三流帮派领头羊,算是对得起这些年的颠沛流离。
这样算来,他还要感谢拦江女侠,以及……那位不知名的顶尖宗师。
对了,以后要是有机会,得去嘲讽一下在江上与他作对的老顽固!
在江上行侠仗义有什么出头之日?
像朝廷那样吃人,才有机会过的更好……
没错,潘应本是放在木盆中,飘荡在江上的孤儿,被谢孤舟救起收养,后来接了水上传承。
谢孤舟一介孤家寡人,侠义之心人尽皆知,教出来的徒弟却恶贯满盈,叛出师门拉起了草台班子,在江上为非作歹,名声比他还响亮,几乎达到闻名止哭的地步。
何尝不是一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只可惜是恶名,顺带连累谢孤舟的风评受损……
这也赖谢孤舟不会教徒弟,没什么好说的,他知道潘应背后是谁,一直没敢强行换命,只是风雨无阻的在江上巡视,尽他所能弥补一手造成的祸端,就怕死后翻江帮依旧存在,那就白死了……
这也让潘应嚣张到了极点,只要两堂坐镇的宗师不下场,他就无所顾忌。
在江湖上,称之为宗师的武夫,一般也不会轻易乱跑,那样就没了神秘感,太掉逼格。
有宗师下场也不怕,献祭点帮众的事,师从谢孤舟的水上功夫,足够他逃命。
出来混江湖,不就是有事没事插人两刀嘛,大家都这样干!
熟悉的厨子已经进来点头哈腰,但还有人一人站在外面发呆,让潘应有些不满,他指着停在院外的厨子,高声喊道:
“那个谁,愣着干嘛!滚进来把餐食放下,然后就滚,一个时辰后过来收拾场地!”
陷入回忆的王平吓了一跳,装作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将全羊汤放在桌上,又卸下了背篓,里面装的是瓷质餐具。
完成任务,他刚准备走,又被潘应喊住:“那个谁,你过来!”
王平小心翼翼的移了过去,还以为下的毒药被发现,心里忐忑不安。
“为什么我能在你身上闻到一股血气?”多年的为匪经验,让潘应格外警惕。
“我……这羊跟两脚羊都是我处理的,没有其他的衣物可以换,这才冲撞到了帮主。”王平编了个理由试图搪塞过去。
潘应半信半疑,审视的眼神盯得王平浑身不自在。
半响,他指着桌上的全羊汤说道:“喝一勺……不,喝三勺。”
原来是怕死……王平在心底暗讽,很果断的拿起汤勺,连灌了满满三勺,退到一边等候发落。
见此,潘应也不好再说什么,挥手示意王平滚蛋,领着一众手下“载歌载舞”......
“啪——”
“烂货!要是不乖乖照做,老子现在就剐了你下酒!”
“我做,求求你别杀我......”
“......啊!”
“......”
王平走远,还能听到凄厉哀嚎,握紧双拳。
眸内猩红纵横,牙关紧紧咬死,咯吱直响。
他在忍。
一介江上民,惨遭变故逢;
孤身入鬼蜮,誓要荡血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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